一、活动主题:携手迎奥运,中行送关爱。

二、活动日期:2008年5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三、活动参与对象:中国银行所有营业网点

四、活动内容:

1、满足以下条件的客户,均可获赠中行为您投保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1份:

(1)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行营业网点成功办理长城借记卡新开户业务;

(2)须全额缴纳借记卡年费(10元/年);已享受年费减免或全免优惠以及非一次性交纳年费的交年费新卡不在本保险范围之内。

(3)借记卡种类 包括:普通借记卡、CHINAREN卡,生肖卡、花季卡、长城建业借记卡、长城公积金借记卡等全额收取年费的所有长城借记卡;

(4)同一持卡人若持有多张交年费新卡,保险金额可以累加,但合计保险金额和分项保险金额均以不超过3张为限。

2、投保险种

该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由中行为您向中银保险公司购置。保险总额为8万元。具体保险金额如下:

公共交通工具

保险金额

飞机

4万元/人.年

火车(含地铁、轻轨、磁悬浮 )

1万元/人.年

轮船

1万元/人.年

客运班车及城市公共交通

2万元/人.年

五、咨询电话:0377-63198052

六、活动合作单位: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本方案由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制定、实施、修改及解释。

 
 

A面

*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所辖网点新开户长城借记卡并全额缴纳年费的客户,中行已为您投保了总额为8万元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公共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B款, 可登录 www.bocins.com 查阅) 金额 如下:

公共交通工具

保险金额

飞机

4万元/人.年

火车(含地铁、轻轨、磁悬浮 )

1万元/人.年

轮船

1万元/人.年

客运班车及城市公共交通

2万元/人.年

B面

*保险期限:自新开户长城借记卡成功缴纳全额年费日的次月一日零时开始,有效期一年。

*保险金额:同一持卡人若持有多张交全额年费新开户的长城借记卡,保险金额可以累加,保险金额合计以不超过三份为限。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包括依法或符合规定免票的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乘坐列明的合法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在交通工具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出险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报案电话:4006995566。